2005年11月,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一则关于“天价医疗费”的报道,引起举国关注。
该报道详述了患者翁家与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下称哈医大二院)的医疗费纠纷,历数医院过度收费、管理混乱和过度治疗等行径。经过几轮密集追踪报道,此事因花费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天价,成为2005年影响最大的医疗纠纷案。
在多数人的印象中,此一事件正是一起黑心医院榨取无辜病患的超常恶性事件。以此为典型,反观中国医疗业之全局,则医患矛盾大有激化之势。
《财经》对此极为关注。自2005年10月间从间接渠道接获病人家属投诉,至2006年1月派出记者两赴哈尔滨市,独立调查遍访病人家属、医院及卫生部调查组成员等此案相关人士,并与京哈两地业内专家进行了多次讨论,终于获悉了事件真相。
调查显示,这起罕见的“天价医疗费事件”极为复杂。问题之发生,固然暴露了有关医院管理诸方面的重大弊端,也昭显了病人家属以“钱权之势”影响和主导医疗过程之严重后果;特别是因身染绝症的患者当时已经不幸处于终末期,大量动用宝贵的医疗资源抢救,更涉及国人目前还接触较少的医学伦理问题。
卫生部调查组于2005年11、12月、2006年1月中旬三赴哈尔滨,就哈医大二院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调查,目前已经有了初步结论:哈医大二院确实存有多收费的重大问题,并在病历管理、会诊制度、输血和血液运输等方面存有违规。凡此种种,显示哈医大二院在此次医患纠纷中负有无可推卸的责任。
然而,三次调查,仍无法证实这一罕见事件应由医院单方面承担全部责任,患者住院67天花费百余万元的住院医疗费仍是基本事实;调查中,甚至无法证实占500万元医疗费主要部分的自购药所谓总值400万元的“天价”数字,更无法确认病人家属指称有关药品“被盗卖”的猜测与指控。因此,这一集中于追究哈医大二院责任的结论,很可能仍远逊此前舆情之预期。
事实本身更具有说服力。显然,这一罕见“天价医药费事件”,已经远超出了一家医院应当承担管理之责的范畴,且有着更深刻的制度背景。此类事件的发生,无疑揭示了医疗体制改革的迫切性;然而如果单方面将矛头指向医院,视之为黑心医院榨取普通百姓血汗的典型,则无助于认识目前中国医疗体制问题的本质;其结果,只会恶化本来就相当脆弱的医患互信关系,更使急待开局的全面医疗体制改革举步维艰。
应该救谁
哈尔滨“天价医疗费事件”,是医疗资源不当调用的典型反例
1月6日,记者来到大雪覆盖的哈医大二院门诊大楼。
“前段时间确实对二院影响很大。”哈医大副校长李玉堃说,“我记得有一天全天只开了十台手术,过去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情景。一般二院一天最少也有几十台手术。”
一位大夫还告诉记者,病人和医生之间互不信任,天天有患者对收费单提出疑问,医生的治病积极性也大大降低,“本来可以做的手术,只要有风险,就不做,让病人上北京做去。”
哈尔滨“天价医疗费事件”发生的2005年,正是国内医学界热议医疗改革之时。前不久,卫生部部长高强公开表示要建立“平价医院”、“公益医院”,并提倡“见死必救”。
哈医大二院曾是“平民医院”的代表。因为其临近哈尔滨郊区,患者多为农民,被称为“屯子医院”,更在全国最早设立了“扶贫病房”。当然,“天价医疗费事件”以后,哈医大二院的“平民医院”形象已经荡然无存。 然而,在医学界诸多专家眼中,这一事件并非如此简单。例如我国著名危重症专家、复兴医院院长席修明就认为,哈尔滨“天价医疗费事件”,正是医疗资源不当调用的典型反例。
他告诉记者,在国外,对于危重病人能否进入ICU,主要看他进入ICU后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疗,并得到恢复。如果认为一个出现了多个器官衰竭的病人进入ICU后根本无望恢复,一般来说,医生不会建议病人进入ICU病房。为此,国外普遍建立了急性和慢性病的一个评分体系。只有十分以上的病人才能进入ICU。
“从医学伦理的角度,我觉得这个事件最终涉及的是一个生命权应该在谁手中的问题。”席修明说:“是在病人自己手中,在家属手中,还是在医生手中?”
席修明认为,对这样一个希望不大的病人,动用了这么多资源,最后出现了这样的结果,值得深思。
“一位80岁的老人明明没有任何治疗的希望,却在ICU病房占用着大量的医疗资源;而一个20岁的年轻人生命本来更有价值,却难以得到必要的救治。”席修明说,“应该做出哪种决定呢?”
席修明和许多专家都提出:“这实际涉及的是一个医学伦理学的问题。当一个富人利用金钱和权力,最大化地占用有限的医疗资源,并要求医院最大限度延长生命时,医院应该如何做?”
在他们看来,医疗资源永远是稀缺的。对于生命终末期病人,医学可以提供人道主义支持,也可以在富有患者与一般患者之间建立某种区格,但是,这种区格应有限度。这才是医学界和患者都应当具备的理性态度。无疑,如何合理调配宝贵的医疗资源,也正是未来中国医疗改革的深层次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