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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财产犯罪,我们何去何从?--关于“首经贸大学生制止盗窃被刺身亡案”的讨论

easy作者 easy · 发布 2006-02-18 14:15 · 回复 7 · 阅读 3627
easyeasy2006-02-18 14:15#1

转自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95102,即中国法院网。

首经贸大学生制止盗窃被刺身亡案开审

作者:高志海  发布时间:2006-02-13 16:56:57

中国法院网讯   19岁的新疆农民艾某与23岁的同乡库某试图盗窃他人物品被人发现后,竟将见义勇为上前制止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一学生秦某扎死。21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起抢劫案。

    艾某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后与库某相继到北京打工。2005年4月29日19时许,艾某、库某伙同依某(另行处理)持尖刀到丰台区一过街天桥对女事主周某行窃时,被送周某回家的秦某发现并制止。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艾某、库某先后持尖刀猛刺秦某胸、腹部数下,造成秦某心脏破裂,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42岁的古某明知艾某、库某实施了犯罪行为,仍将两人扎人所用的两把尖刀扔弃。三人作案后,分别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艾某、库某在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古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帮助毁灭证据,情节严重,已构成包庇罪。艾某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案发后,秦某被追授为丰台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追认为党员。

    庭审中,被告人艾某供认自己刺了秦某一刀,库某称自己未扎秦某,且看见艾某扎了秦某三下,前两下是带着刀鞘扎的。库某同时供述,案发前两人曾一起盗窃过。

    此案将择日宣判。

编辑:李金红





rnr
easyeasy2006-02-18 15:03#2

我把转帖的新闻和自己的评论放在了两个帖子上,感觉可以清晰一些,避免将原新闻评论和自己的混淆。那大家以为如何?

讨论:将要失去财产,我们何去何从

1、关于这样子的案例,以前在电视、网络、报刊上也见过。在为见义勇为者鼓掌的同时,更多的则是感到惋惜,很惋惜。

当盗窃发生时,或者其他不法取财事件发生时,我们应该有义务去管一管,天下人管天下事嘛!可我们该怎么管呢?就那么直接了当的去制止吗?

我想那是不明智的。你要是武松、黄飞鸿还可以,你要是手持枪械的警察还可以。但终归来讲,那种短兵相接的以暴制暴不是最好的选择,那结果总会有一些人会受伤的,而且很容易使事件升级,比如,简单的盗窃或抢劫升级为杀人。

我想,于警察来讲,最好就是围困和劝说(谈判专家),让犯罪嫌疑人无路可逃或甘愿伏法,自动缴械: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2、但是,最重要的,是普通的老百姓,在遇到不法取财事件时,该怎么办?我们作为当事者或是旁观者当然不能不闻不问,否则,在道德上是无论如何也说不通的;但我们也绝不能简单的反抗和动手,这会使事件升级,发生不该有的伤亡。

换句话说,我的原则是,先忍后谋。但这只是原则,不实用。我发这个帖子的目的,是想让大家多想些“先忍后谋”原则下的具体策略,交流交流,使大家在遇到不法取财事件时,可以有办法在没有伤亡的情况下将不法事件圆满解决。

3、关于大兵、奇志相声中汽车上制服抢劫。

这是一个用谋的案例。但很遗憾,危险系数太大。而且对实施抢劫的人伤害太大(关于对正在犯罪的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的尊重,我正在找相应的新闻案例,找了两天还没找到,等我找到了再细说)。莫不如他们要什么就给什么,等他们走了以后,报警,再画影图形的去捉拿:时间成本是大了些,可当事人的生命和健康无忧。

4、最后我再说一下,大家不妨设想一下不法取财事件的现场,然后想一想自己作为当事人或是旁观者,应该怎么做:既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得到保障,又不会引起暴力冲突和伤亡。

或者,你已经就知道几个这样的成功案例,不妨说出来交流交流。

附:对于不法事件,从大处看,就两类:侵犯财产权和侵犯人身权。因为对两种侵犯的预防和制止的方式有很大不同,本帖把讨论放在了财产权上。

财产权被侵犯,可以在以后找回来。人身权被侵犯,就人身来讲,不能够找回来了,比如生命,比如健康,比如贞操...

所以,对于人身权的,我,或者其他朋友,可以在另外的相关新闻事件中再做讨论。 




rnr
easyeasy2006-02-18 18:07#3

中央台有一个广告,主题是:咳嗽也是一种美德。

公共汽车上,一个小偷要掏另一个人的包,这时,一声咳嗽传来,小偷的手移开了。

我想这是一个很好的策略。但要是小偷胆子太大,或者团伙作案,后果可想而知。

easyeasy2006-02-27 13:48#4

2285288在我的“生死也有优先权吗?”的帖子中对本帖的主题发表了意见,就是:发动群众。

这是个很好的见解。如果就那么几个小偷,或者诈骗的、抢劫的,而十几个二十几个群众围追堵截,再同时报警求援,也许小偷们就不敢枉为了吧。

可怎么发动?如何集体行动而不让某个人落单?如何只用威吓制服而不用暴力以免流血?....这也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如果有发动群众获得非流血成功的新闻,应该贴到这里以供参考。

rnr
228528822852882006-02-27 21:13#5

E哥我前几日真抓到了一个小偷,很不幸她是我分班前的同学,并且是个女生.一直不想把这件事说出来,但不说又有些不快.她偷的是我同桌的手机.她见了我就跑了,我告诉了同桌并告诉他要理智不要声张.因为我们三个人都是同学,但她不承认拿了.今天上午她家长来找我理论了.

抓贼真的不好抓,但以后我遇到了还是要说出来.除非他(她)自己把东西送回去.

rnr
easyeasy2006-02-28 12:48#6

2285288,你处理得很好。而你对以后的打算,也是对的。

是的,你很理智,不“声张”,你就给了她一个做人的尊严,给了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她会感谢你的。

的确,贼不好抓。抓到贼本人已经是很不容易了;要再抓到他偷东西的证据,就更难了些;如果让贼亲口承认偷的行为和自己的错误,那就更难了;让贼改过自新,那就是难上加难了。

但不管怎么说,2285288,你很理智和勇敢。

有时候,个人因为正义和公益而吃一些亏,也是种福。

最后会是怎样的结局呢?2285288?

228528822852882006-02-28 21:36#7

她妈妈来学校找我,叫我不要胡说.还叫我拿出证据,我说没有(其实有人证,因为她的包也被翻啦,鉴于人证是个女生怕给她麻烦就没说).她就反问到那我装什么大蒜.我都快气炸啦!我告诉她应问问她女儿,她如果说没有我再多说也是白搭.真的,她妈妈从不针对自己的女儿,只是针对我.后来就不欢而散,早就猜到是这种结局.然后就找丢手机的同学去了,不知道他们怎么说的.我的角色扮演完了,只想尽快走出来,投入学习(毕竟快高三了)!

我母亲也知道,没给爸爸说.妈妈就像普通人一样叫我以后少管,说我还小.说不定会被别人K.我也就表面顺从呗,谁叫他是我妈呢.我干自己想干的事也得让她宽心呀!

easyeasy2006-03-01 12:43#8

这样的结局虽然让人心寒了些,但你的行为还是很恰当的。我们无法要求别人做得怎样,我们做好自己该做的就行了。

你的妈妈说的话,是一种关心;而你的回答,是一种孝顺体贴。只是以后再做这种事,要讲究些策略了。

至于你与那个“她”的关系,同学还要是同学,千万不要因为这次事件影响了你们之间同学的情谊。也许你还应该更关心一下,让她了解,这个世界不是冰冷的。因为我以为,任何的不良行为,都不只是一种行为习惯,而是同时有一种不良的心理在作祟。这种不良的心理可能总会最终归属于缺乏“爱”与“被爱”,与人缺乏沟通。否则她可以向父母要钱买哈,为什么要偷呢?

高三,的确让人敬畏。无论怎么样,它都是通向理想的“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