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接到一个河南口音的妇女的电话,说前几天那个被打骨折的上访妇女在宣武医院走廊里,没有人给她治病,希望我过去一下。
我知道5月10号那天一个上访妇女在上访花园被劫访的打伤以后扔到了枯井里,一些现场目击的访民已经向我讲过了,但我一直没有确定她在哪个医院。外面虽然下着大雨,但也没有什么好犹豫的,我们约好四点钟在宣武医院门口见。
盛其芳老先生和另外几个陌生的访民已经在医院门口等待。两个人带我来到急诊室,在走廊的尽头,一个五六十岁的妇女躺在床上,一只脚裹着石膏。
这就是王金英,有人介绍说。王金英费力地侧起身,说她来北京上访是为了她无辜的弟弟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的冤案。5月10号那天下午,她从最高法院拿到了一封“转交河南省法院处理”的信函,加上前两天从国家信访局等部门拿到的另两封信,她很高兴走在回上访村的路上,她准备回河南老家了。
大约四点半的时候王金英穿过上访花园,她忍不住拿出这三封信看了又看。突然背后过来两个陌生的男人拽住她,喝斥她为什么还不回家,难道还要等着再次被接回去吗?王金英说不认识他们,再说,自己马上就要回家了,因为自己拿到了国务院开的信。她一边说一边赶紧把信往兜里揣,因为以前经常发生劫访的抢信件这类事情。对方非要看这三封信,王金英说什么也不给。
对方突然一脚把王金英踹倒在地,王金英小腿和足部连接处疼痛难忍(后来医院证明这里骨折),无法站立,但她死死抱住自己的包,怕那三封信被抢走。两个男人用脚猛踹猛踢倒在地上的王金英,她感到肋骨疼痛难忍(后来医院证明这里三处骨折),几乎失去了知觉。然后,他们抬起严重受伤的王金英扔进了不远处的枯井里。
幸好有路过的访民发现了王金英,她被拉了出来。访民们打110,一个车牌号为京A2968的警车来了,一个警察简单地看了看王金英,给河南省许昌市驻京办事处打了电话。很快一辆车牌号为豫K92066的面包车开过来,办事处的人和警察嘀咕了一番,两辆车都不再理会王金英,都走了。
此后的几个小时里,访民们不断拨打110和120。一直到晚上九点多,110和一辆救护车终于来了。他们很不耐烦地拉走了王金英,不准其他人跟着,说是去宣武医院。
在宣武医院,医生给王金英作了检查,拍了两张X光片,一张是脚部的,一张是胸部的。很显然脚部是骨折了,医生给她打了石膏。但肋骨是否骨折医生没有说,检查结果也没有留给王金英。
第二天王金英被警察和医院保安拉到丰台区救助站,救助站不敢接她,因为伤得很重。晚上,王金英被拉回派出所。在被拉回派出所的路上,两个保安商量,把她扔到河里去算了,王金英听到后大喊救命,引起路人围观,她终于被平安地拉回到了派出所。
派出所又让保安把王金英拉到宣武医院,这已经是5月11日深夜。没有人为她付医疗费,宣武医院就把她临时放在了急诊室走廊尽头的一张病床上,然后在病床和走廊中间搁置了一个白板,把王金英和走廊其他部分隔离开来,急诊室走廊里的人看不见她。
5月13日,来看望王金英的访民们愤怒地把隔离板仍在了一边。一直到5月16日,除了脚部打了石膏以外,王金英没有得到任何医治。
二
一个访民帮王金英拿出一个照片,那是王金英2004年8月2日在长葛市信访局门前被打伤后在医院拍的,那一次,她的胳膊被殴打骨折三处。
王金英的上访材料列举了她过去几年多次被打的遭遇:“2000年12月2日,在北京南站的一家旅馆里,一个穿皮的人问我是不是叫王金英,我说是,来人拿刀就砍,我大喊救命,宾馆服务员救了我。”
“2002年12月18日晚上,我走到一个路口时,几个乘昌河车的青年跳下车把我毒打昏了过去。有长葛医院的证明。”
“2003年7月26日晚上,我独自在家,两个人闯进来用卫生纸堵住她的嘴巴,把我打得昏了过去。有医院的证明。”
“2003年9月11日,我去国办、人大领表时,长葛和许昌的接访的把我打得全身是伤,有前门医院的证明。”
“2004年3月20日,又是因为上访,在长葛市被毒打全身是伤,住了一个多月的医院。”
王金英翻过身来,左侧肋骨显出大片青紫。她说肋骨几天来一直疼痛难忍,估计是断了,但不能确定,医生不告诉她,而且把检验结果也拿走了。
我仔细看了看两张X光片,脚部的那张显示小腿骨和足骨之间有一处骨折,胸片显示有肋骨断裂。但是我不敢确定,我需要向医生求证。
我来到旁边的骨外科,请求一位中年男医生帮我们看片子显示是否肋骨骨折。他仔细看了看,然后要了摇头,说他不能确定,建议我去胸科。
路过内科室的时候,我询问迎面碰见的一位医生,她也是摇摇头,说不能确定。
在四楼胸科,护士小姐很礼貌地打电话找来了年轻的医生。他把片子拿到白色灯光的背景下仔细看了看,然后说他不能确定。我说您能不能给我一个倾向性答案,是不是看起来骨折了?他说应该有诊断结果单的。我坦率地告诉他,这是一位特殊的病人,她因为上访被劫访的打伤的,她的诊断结果可能被地方政府部门拿走了。我觉得她的肋骨是骨折了,您觉得我的判断可靠吗?
年轻的医生再次看了看胸片,摇摇头,说对不起,他不能确定。
无奈地走在楼梯上,我突然在想,是他们真的不能确定吗?还是因为他们不敢确定?一个访民被打骨折拉到了宣武医院,他们应该知道的。如果连医生都不敢说真话,连医院都充满了腐败、麻木和冷酷,这个社会真的太让人失望了。
三
从上访村回来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这样一个下雨的夜晚我再也无法入眠,这倒不是因为王金英被打伤——这样的苦难我见得多了,而是因为王金英的死去的弟弟王明轩——这很可能又是一个冤魂。
王明轩,男,1957年生于河南省长葛市,大专文化,被捕前是长葛市人大代表,长葛市建设路办事处副主任,主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00年7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11月28日被许昌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2000年12月25日执行死刑。
2000年6月26日星期一上午,长葛市后河镇画匠王村北地的盛太河内发现一具女尸。7月10日,王明轩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许昌市检察院指控,“2000年6月25日上午,被告人王明轩因死者赵艳丽往其家打电话,引起夫妻不和而对赵怀恨在心,10时许,王明轩到赵的住处,用不锈钢茶杯猛击赵的头部并将赵勒死后,把赵的尸体抛于后河镇画匠王村北地的盛太河内。”许昌市中级法院认定王明轩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河南省高级法院维持了此判决。
但此案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可疑。画匠王村党支部书记王永福给法院提供的证词说,当时他在尸体打捞现场,看见死者脖子上的伤痕是刀伤而不是电线勒的痕迹。长葛市官亭乡秋庄村村民黄法来提供证词说,他记得很清楚是6月26日上午七点多就到了建设路办事处等王明轩,八点多王明轩上班以后,黄和他谈儿子工作的事情。黄法来一直到十点多才离开办事处,这期间王明轩一直在办事处,也有别人找王明轩。长葛市建设区桥南居委会的李素敏提供证词说,她因为在基金会贷款的事情在6月26日上午九点多去办公室找王明轩,10点多离开的。长葛市益民街的宋文选提供证词说,6月底的一个星期一上午八点多钟——他记得很清楚是星期一因为星期一刚上班好找他,当时王明轩办公室里有人在说事,他就在楼下等,等了一会还等不着他就到旁边的理发店理发,理完发又去找他,看见王明轩正要下楼,说是去医院输水,宋文选于是陪王明轩一起到了医院。
仅仅是法律上的证言不会让我轻易怀疑一个司法的判决,真正最让我觉得震撼的是王明轩被一审判处死刑后在判决书的背面写下的大量辩护,那是字字血泪的呐喊。
“他们在提审时用布蒙上我的眼睛,用手、书搓打,拉头发向后用力,24小时用电烤不给水喝……他们说此案不是我一个人干的,把我爱人抓起来,让我看她在看守所里哭,然后威胁我说你的爱人已经承认了,如果不认还要抓家里人。而后又把我带回后河进行电烤、打骂、诱供、逼供,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了,就跪在地上求他们,放了我的妻儿,我什么都认,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在所谓的杀人供述的笔录上签了字。”
“8月4日,逮捕时,在长葛市刑警队,孙岗杰一人完成笔录后让我签字,我签下‘不是故意杀人’。”
(针对判决书中认定的所谓作案铁证“大号不锈钢杯,经王明轩辨认无疑”,王明轩写道:)“不是无疑,而是否认,要求对质。”
…….
在长达几页的辩护信中,王明轩详细讲述了6月26日那天上午在办公室发生的事情,逐一反驳了法院的判决依据的证据。但他还是感觉到了生命的威胁,在通过他人转给王金英的一封信中,他写道:
“请尽快给高检、高法联系好,以防万一,他们杀人灭口,因为在提审我时,我举报他们合伙诈骗100多万元的事(参加诈骗的:刑警、电力联合诈骗势力很大),所以他们不会轻易放过我的,要做到心中有数。我在这里一切都好,努力为我洗冤,为祖上争光!神州有青天为我洗清不白之冤,请家人相信我没有杀人,是有人害我!弟,明轩。”
我相信,一个真正的杀人凶手不会有这样的自我辩护,不会有这样的呐喊。
2000年12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没有开庭审理,书面裁定并核准维持死刑判决。12月25日,王金英在上访途中,王明轩被执行枪决。
我给王明轩的辩护人——许昌远大律师事务所郝光辉律师打电话,问他王明轩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冤枉的?他说是的。我愤怒地质问他为什么就不能阻止一个无辜的人被判处死刑?!他无奈地说,“同行啊,这个案件有政治背景。”
郝光辉认为的政治背景在王金英的上访材料里得到了某种意义上的证实。王金英认为,王明轩为人正直,得罪人太多了。有一次自己的顶头上司党委书记住葛天宾馆玩小姐,有人举报给王明轩的办公室,作为人大代表,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监督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王明轩没有回避这个问题,而是批评过书记,叫他注意点影响,当时书记就生气了,说你王明轩管不了我。王金英哭诉:“我弟为群众上访难,坐大街为民办案。王明轩了解长葛市重大案太多了,想做个清官真难,王明轩1999年内查出了264起案件,株连长葛市一帮赃官,他们合伙栽赃陷害王明轩。”
在认真调查之前,我无法确认事情真相。在这样的一个夜晚,王明轩的照片不断在我眼前浮现,凭着有限的法律证据,或者说,凭直觉,我仿佛看到一个正直无辜的人最终扛不过黑暗,绝望地走向刑场。
四
2005年5月23日下午,宣武医院的保安把王金英强行送到河南省驻京办事处。第二天早上她被驻京办的人遣送到了郑州。随后,王金英被送回了河南长葛市,再也没有人管她。她要求当地政府为自己治病,负责遣送她的人说,他们在北京的时候已经两次给110警察共1500元。
王金英被家人送到长葛市医院,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她的肋骨被打断三根。从5月10日到5月16日,16天过去了,这位断了三根肋骨的中国冤民没有得到任何医治,我真的感叹一位中国冤民顽强的生命力。依照我们中国人的法律,打人凶手本来应该判十年以上徒刑,但王金英从来不敢奢望这些,她唯一的要求是凶手给她付医疗费,但这也是一种奢望。
2005年5月26日下午,王金英从医院里打来电话说,家人付不起医疗费,她的二弟王长明难以承受这种令人绝望的苦难,今天早上割腕自杀,已经深度昏迷,和她在同一个医院抢救。
我告诉她,可千万不能这样,一定要活下去,记着要为你死去的弟弟伸冤。电话的另一端,王金英泣不成声,她说她会坚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