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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盲人的闹剧

流动的天空作者 流动的天空 · 发布 2006-11-29 19:14 · 回复 0 · 阅读 3627
流动的天空流动的天空2006-11-29 19:14#1
11月27号,是盲人陈光诚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和破坏公共财物案二审开庭的日子,据滕彪发来的短信“三位律师被骚扰,一证人被绑架,三证人失踪”。这样的事件,如果发生在一个法治国家,无疑是一枚重磅炸弹,媒体一定会争相报道,煽风点火;市民也会惊慌失措,强烈要求政府严厉查处妨碍司法公正的犯罪行为,维护法治国家的秩序;院外游说团体会把参众两院团团包围,怂恿新的立法出台,或者督促某些官员下台。。。
 
可是,很不幸,这一切发生在中国。这一天和别的日子没有什么不同,除了极少数人,没有人知道这个著名的案件,也许也没有多少人关心这个案件。
 
一、人物
 
在这场持续了一年半的闹剧中,共有四组人物登台,一组是以律师为代表的参与援救陈光诚的团体;一组是以临沂政府(公、检、法)及其雇佣的打手为主体的施暴者团体;一组是以陈光诚和爱护他的亲人、村民为主体的受害者;最后一组是外围旁观的群众。
 
二、地点
 
这出剧目有几个关键的重复出现的场所,
 
1、陈光诚家村外必经的高速公路路口: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案发地”,也是政府雇佣的打手长期云集地,他们曾经合力把律师的车推成侧身翻;
 
2、沂南县法院:8月18日一审开庭和11月27日二审开庭时这里的警戒线拉得很长,防暴警察很多,居民不能正常从门前马路通过;
 
3、沂南的几家派出所:律师、法律学者、证人都曾经被强行送进来,莫名其妙拘禁几小时后又放出去。
 
三、表演手法:
 
律师:据理抗争,情绪比较激动,报警次数比较多;
 
法官:几乎不说真话,唯一说的真话是“我作不了主,得听上面的指示”;
 
警察:分两种,一种穿衣服一种不穿衣服,穿衣服的假装不认识不穿衣服的,不穿衣服的有时候会去找穿衣服的帮忙;
 
打手:不是在吃盒饭,就是在去吃盒饭的路上;不是在打人,就是在去打人的路上。
 
四、剧情
比较杂乱,但大致的脉络是坏人打击好人,好人反抗,义士相助,群众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