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一些养犬的朋友一起谈立法建议,对民意调查和立法建议进行了热烈讨论。最后时间涉及11月11日的抗议活动,至少一位积极参与者至今仍被关押。
“拉拉爷爷”讲述了他们上访的历程。从1995年前后开始,他们就一直在抗议恶法,但没有人听他们的声音。他们到处上访,没有消息。执法运动开始后,他们声嘶力竭地呐喊,没有人理会他们。他们威胁要上街游行,得到的反馈就是网站被关闭。他们终于上街了,等待他们的是监狱。他们要营救,国内媒体被封杀,他们不得不找国外媒体。他们找国外媒体,在某些人看来就是与“敌对势力”勾结,于是加强对他们打压。当一群从来不涉及政治的白领嘴里开始蹦出“邮件监控”“电话监听”之类的话语,“敌对势力”恐怕就快要炼成了。民心就是这样失去的。
我告诉他们接受采访要注意分寸,要避开政治敏感问题。我们尽力把这个事情纳入法律的轨道,我们希望大家参与起草一个合理的法律,通过人大改变法律。12月20日区人大会上我会提出这个问题的议案,同时尽可能多地游说市代表。这是我们秉承建设性的一贯立场。但这需要多长时间?我们不敢太乐观。
一个负责民意调查的志愿者刚刚发来短信:“我联系志愿者作民意调查,联系大家谈论问题违法了吗?为什么封了我的信箱,也封了我的论坛发言权?你们做这个项目会有麻烦吗?”
我回复“我们胸怀坦荡,不怕有人骚扰”。如此勤勤恳恳地为和谐社会作贡献,我们怕什么?我们真的在为和谐社会而努力,只有民主法治自由公正的社会才可能是真正的和谐社会。
如果恶法不修改,前途只有两个:要么恶法得不到执行,事实上处于废止状态,法律尊严受损;要么加强执法,制造更大的社会矛盾。推动立法,我们就是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了公共利益。
rnr
楠楠2007-01-10 01:38#2"为了公共利益." 说得好!
这段时间也一直在琢磨这个问题.公共利益的维护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我想,还有责任,智慧和气度.法律是因为有问题才存在的,所以它不是"全才",不是因果关系,法律只是维护公平\利益\安定的一种手段,自身还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对吧?
为公共利益的这条路会走得很难,很艰险,但是这些人却让人敬佩.🙂
TO EASY:现在一看到"共建和谐社会",我就想到前段时间做"和谐校园"的选题.其实,我们对这个选题自己都惆怅.🙂
淡淡2007-01-10 04:55#3以下是引用流动的天空在2006-12-7 13:16:25的发言: 我回复“我们胸怀坦荡,不怕有人骚扰”。如此勤勤恳恳地为和谐社会作贡献,我们怕什么?我们真的在为和谐社会而努力,只有民主法治自由公正的社会才可能是真正的和谐社会。
对带"?"的帖比较感兴趣,可这篇文字来看第三次,还是没看明白,🙂,
不过为了上面那句话过来支持一下,现在能为社会做贡献的人,怕是少之又少,
折腾网里有句话道:让灵魂自由的站起来,支持那些敢说真话,做实事之人!
rnr
easy2007-01-14 13:42#5回楠楠:也许是审美疲劳吧,听得多了嘛。不过这提法还是不错的,做成了也挺难的,大家一起努力吧。
回淡淡:你居然说为社会做贡献的人少之又少,未免太悲观了吧,也未免太看轻自己了吧--呵呵,术业有专攻,职业虽不同,但都在贡献着呢,你不也在贡献着呢吗?
回小凌子:哪里不明白了?短信直接问去哈...
rnr
easy2007-01-06 14:42#61、天空,好久不见了哈。
先告诉你一个秘密--这也是麦管先告诉我的,就是咱们论坛写帖时,系统会对每段的首行缩进两格,所以不必自己刻意的打两下空格了。不然发出帖来就空四格了。
2、看帖子像是你原创的哈。
但其中多次提到“恶法”这个词,却始终没有具体言明。如此概念化的论述问题,我觉得论证上就会出现不足,看不到现实--这是俺们人民民主共和国的事吗?是在说旧社会呢吗?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再说具体些。法律总会有它不完善的地方,就象我们每个人总会有缺点一样。我们共同关注着,也共同来建设我们自己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