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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黑玉镯文字集

一半是火焰作者 一半是火焰 · 发布 2005-04-08 07:35 · 回复 8 · 阅读 4085
一半是火焰一半是火焰2005-04-08 07:35#1

转过来,日后不断揣摩。

一半是火焰一半是火焰2005-04-08 07:37#2
若失去,我都不再怕;   能得到,就当烧烟花;   谁是夏娃禁果吃不起?谁还令我迷惑不放弃?   怀念什么我都记不起,只想要给生命好奇   [0]   希腊人说,众神认为,不可理喻地爱某个东西是一种有违常情的事。他们说,当有人这样爱的时候,众神就会变得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将它摧折。这里面有一种教训——爱的太深,是亵渎神明的。   这是《荆棘鸟》里的一段话。   就像梅吉和拉尔夫,是吗?      [1]   1997年,歌坛上出现了一位另类而淡泊的女歌手,有一把沙哑的嗓子,低调地唱歌,低调的生活,她的名字叫许美静.她的《边界1999》唱红的那一年,我读大四,在北方最美丽的城市中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大学里挥霍着无比珍贵的青春。   21岁的女孩在很多人的眼里应该是年轻的不得了的,但我自己清楚地看得见自己内心的衰老,我厌倦这个所谓干净的校园和那些所谓纯情的男生女生,连同他们闹得那些自以为轰轰烈烈的爱情。   对我来说,爱情是十八岁以前的事情,它毫无意义,而且让人伤神,如果让我选择,我情愿去体育场跑上一个三千米,尽管那也许会让我胸腔疼痛,小腿痉挛。   我是个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会在意的女子,生活对我是一碗白米饭,除了维持生命,没有其它意义,感情亦如是。无聊常常写在我的那双大而无神的眼睛里,令我的整个人看上去慵懒而散慢。除了花钱,我对任何事都没有兴趣。我从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爱上一个人,让我在以后漫长的岁月中偏离自己的轨道,完全错位。   他是个令我未见倾心,一见钟情的男人。   他叫南峰,琴南峰。他姓琴,钢琴的琴,很奇怪的姓。   [2]   我叫张久欢。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叫肖一瞳。   一瞳有两个男朋友,其中一个叫汤启轩。   汤启轩有一个同事,叫琴南峰。1999年九月末他们一起出差到大连。   于是,张久欢认识了琴南峰。   认识琴南峰时我有三个比较固定的男朋友。   张乔,一个清秀的让我不愿和他一起照镜子的男人。敏感而多情的艺术家。他是学画出身的,家里常年摆放着大的惊人的油画架和脏兮兮的画布。我和他邂逅在大连美丽的大街上,那是他忽发奇想到大连来找灵感的结果,他生在北方,长在南方,是一个集南北方优点于一身的人。只是,在艺术的路上尚未能看到曙光。   李安,是我在打工期间结识的,他是我老板的朋友,他自己的公司是在南京注册的。他常常飞到大连来看我,莫名其妙地对我呵护备至,我每月拿着他放在我卡里的钱,做着各种各样自己喜欢的事,心安理得,从不脸红。其实,公平地说,即使在钱之外,李安也可以称得上是一个不错的男人了,但我对任何人都没有感觉,无论是好感还是恶感。   吴洋,比我小两岁,是个职业足球运动员,回家养伤时在朋友的网吧里认识了我。高而健壮的身材,却有着一张帅得不像话的脸,一瞳说他是我所有男朋友中最帅的一个。我也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会追我,他说喜欢我有个性,而那不过是因为我坐在他身边也不肯看他一眼。搞不懂,这年头女人没有好奇心也会被认为是有个性。   三个男人各在一方,平衡牢牢掌握在我手里。   如果没有遇到琴南峰,我的世界不会被打碎,我不会沉醉,也不会醒来。   [3]   琴南峰属龙,1976年生人;   琴南峰179公分,66KG,不戴眼镜,有阳光的日子喜欢戴墨镜,很冷很酷的样子;   琴南峰熬了夜以后脸会凹下去,看上去很瘦;   琴南峰工作生活在西安;   琴南峰喜欢听许美静的歌(和我一样);   琴南峰喜欢浅色衣服(和我相反);   ......   这一切均是出自一瞳之口,所以在汤启轩和琴南峰还没有到达大连时我就已经快认识这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了。一瞳说琴南峰的酷是在骨子里的,她和他见过三次面,一起吃过两次饭,听他说的话加在一起不到十句,看他的笑容一共没有三次。   我忽然间很想见这个人,于是我在心里暗暗盼望飞机可以快一些到,快一些,再快一些。   尽管有了一瞳不遗余力的铺垫,见到琴南峰时我还是倒吸了一口冷气——那样深的眼睛和那样酷的一张脸,最要命的是他的高高的眉骨,我最怕看到有这种眉骨的男人,对我来说,那是一种几近完美的致命诱惑。   和每一个高高帅帅的男人亲热,都让我感到惬意,以此来和生命中的空虚对抗。优秀的男人满足我的虚荣感,填补我无奈的空洞。我不恋栈,对任何人,琴南峰亦如是,没有丝毫不同。   四个人的晚饭是愉快的,我比较着眼前的两个男人,心下微有感叹。   汤启轩小小年纪就是网络工程师,性情虽活泼但稍显任性,年轻有为,聪明外露;   琴南峰身居销售部要职,性情冷漠但绝不失礼,谈吐得体,精华内敛。   一瞳曾对我说过,汤启轩和琴南峰都是最适合做他们自己本职工作的人,果不其然。   我忍不住微微一笑,琴南峰侧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问:“怎么笑了?”我回望他一眼,不语。   [4]   我是个可以随时激越,又随时麻木的女人,这令我可以不那么愚蠢地被一个人一件事久远地折磨。   这样的人生是无泪无痛的。   琴南峰不是第一个和我有过一夜情的男人。   我常常放纵自己沉溺于感情之中,但我不会爱上哪个人。   我坚持,游戏终归是游戏,无论怎样热烈感人的情节和场景,都永远不可能成为正剧。   李安才是我的正剧,这一点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所以,李安说我是聪明的女人,我不置可否,冷然一笑。   这世界需要聪明才能活得下去,我不过是一具快乐的死尸。对于这样的生存状态,我甘之如饴,且,无心改变。   可是,命运把南峰带给了我,让我再也无法躲在它宽大而阴暗的掌心中酣睡了。   我去李安那里过“十`一”他给我的承诺让我的世界距离梦想只有一步之遥。在可以看得见的未来的日子里,我可以每天十点钟或更晚一些起床;我可以在晴天逛街雨天写诗;不必为每日三顿饭发愁;不必去看公司里老板的脸色;不必对李安和他父母以外的任何人娇媚巧笑,费心巴结,更重要的是,我不必在毕业前和那些处处循规蹈距,傻里傻气的学子们一起,夹着薄薄的几张可以证明自己受过四年非人训练的A4,B5纸去到处给人展示,以期取得一份安稳体面,收入固定的工作,这才是让我最开心的。   李安是不需要我工作的。   他的公司不过是个障眼之物,他并非一个简单的生意人,这也是我这次到南京才知道的。   对我来说,李安做什么,与我无关。我只知道,他是一个笑容谦和,斯文体贴,可以把《耶利亚女郎》唱得和童安格毫无分别的男人,最重要的是,他有足够的钱,可以让我生活得随意,足够了,不是吗?   离开南京的前一天,一瞳打来电话,告诉我她在西安,让我回去时先到西安,找她一起回大连,于是我坐上了南京飞往西安的班机,并安全顺利无误地到达了这个古老的城市,开始了一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沦陷。   [5]   一瞳的爱巢不是很大,但气息很迷人,我尤其偏爱墙角的那套墨绿色的组合沙发,我躺在上边,把头放在沙发边上,半仰着,金黄色的长直发直落下去,有种悬空失重的感觉,很享受。   启轩还没有下班,蓉琪下楼去买菜,我点了一根“YSL”,等她回来,懒散而萎靡。   抽了烟,嗓子不是很舒服,我走到床头柜前去给自己倒水,看到启轩的名片夹,随手翻了几页,琴南峰的名字就是这样以一种熟稔的姿态再次冲到我的面前。   我破坏了游戏规则。   我拨了琴南峰名字下面的11个数字。   我没有想过为什么,即使想了,也回答不出。   再次见到他时,我才发现,自己居然也会有如此强烈的感觉。   他穿银白色茄克,浅咖啡色长裤,淡漠的笑容让我不断陷落,无力自拨。   他牵着我的手放在他的上衣口袋里,我薄绒手套上的兔毛呵得他手心发痒;   他闻我的头发,我的头发刚刚够到他的嘴,他问我是不是用脱普,我说是花香5......   南峰和我在一起时也会说很多话,只是不经常看见他笑,高高的眉骨是一种无形的坚持。   两天的时间似乎霎一霎眼皮就过去了,离开西安时我甚至没有来得及说一声再见。想想也是,怎么还会再见呢,尽管我对他是那么的依恋和不舍。   我深知,当时的我正如沼泽中失足一般,拨得越狠,陷得越深,而琴南峰就是沼泽中心那开得美丽的大烟花,炫目而致命。   回大连的旅途中,一瞳堪忧地看着我,我一支接一支地吸食着香烟,看着食指和中指间雪白的烟蒂,我初次领会到了绝望。   虽然我爱他,但我不可能有他。南峰,南峰,南峰。   [6]   “眼里传送着迅息/让我心沉底/永别/你爱我的世纪/封锁有你的记忆/也断了憧憬/游离爱和痛的边际/离别后/如何面对孤独的千年/每一天/刻着沉重的思念/说再见/在这梦幻国度最后的一瞥/清醒让我/分裂再分裂”   我坐在明亮的窗前,伏在宽大的木制窗台上,听着这支老歌,漫无目的的望着外边。   天气是那种,淡,淡淡的云,淡淡的阳光,光线也不是很透明,让人感觉隔了一层淡淡的雾,一切都变得不真实起来,应该是个清冷的日子吧,淡淡的风,连天也是淡淡的青白色,像我爱过的那个人身上的茄克衫。   我坐在12层楼的窗前,望着眼前稍嫌灰败的景色,慢慢地,有眼泪从眼眶中渗了出来。南峰啊南峰,我不能想你呀不能念你,想念你我就会不停掉眼泪。   我到南京已经有九个月了。   七月份拿了毕业证李安就派人接我到他这儿了。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中,我力图忘记那些北方往事,我果断地和张乔分了手,在他难以置信的神情和随之而来的纠缠中微笑应对;而对吴洋,我不辞而别,和他之间不过是一场寂寞旅途中的结伴而行,无须拖泥带水。   我的电话换了新卡,除了父母以外唯一能找到我的人只有一瞳,她现在在西安的一家房地产公司做财务,每天忙忙碌碌却也有声有色,最难得的是,她和启轩一日好似一日,实在让人眼热。   我每天在吃饭和睡觉以外的事情就只有两件:逛街和写字。和我以前梦想的一样----晴天逛街,雨天写字,阴天时拉上窗帘一张一张地看碟,从黄日华和翁美玲的《射雕英雄传》看起,没日没夜。   我没想过这样闲适的日子会让我消瘦,从前在大学里整天嚷着减肥的我现在竟瘦成这样子,我想我也许天生不适合过这种日子吧,我笑了。   李安是难得一见的,每个月有十天能看到他就算很好了,他很忙,经常在全国各大城市穿梭,包括西安,即使在南京的日子也是早出晚归,不过,对我来说这倒是一种幸福,我不需要他的陪伴,只需要他的钱。   今年的3月17日是妈妈的50岁生日,我要回家去给她祝寿。   李安塞在我钱包里一张太平洋卡,他要去昆明办事情,不能和我一起回家,让我自己给妈妈买东西,也好,我乐得清静。   临上飞机时,他吻了我一下,说:“一路小心。早点回来。不要再瘦下去了,我不希望‘十一’的婚礼上你像个白骨新娘。”   [7]   是的,我要嫁给李安了,这是再顺理成章不过的事情了。   我走出机场的大厅,抬头看见久违的北方天空,以及道路两边残留的雪印,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   我打电话给一瞳。   十五分钟后,我们已经坐在文化路上的一家club里了。   一瞳仍然是俏丽的短发,妩媚而干练。   我们俩叽哩呱啦地抢着说话,喝掉了整整一瓶红酒,抽掉了一包半“YSL”,我和她一直在抽这个牌子的烟,从未变过,一如我们俩个之间的情谊。   我看着空空如也的酒瓶,招呼上酒,一瞳说不行了,不能再喝了。   我一边笑着 一边说:“拜托你舍命陪小人一次好不好,我已经九个月没有喝过一滴酒了。”   一瞳一下子沉默下来,她看着我的眼睛问我:“久欢,你过得好吗?”   我眨了眨眼睛,权当作是点头了。她一把捏住我的胳臂,“好,你瘦成这样?”我的眼泪唰地一下子掉了下来,在我还没有来得及收起笑容之前填满了我左颊上那个小小的酒窝。   一瞳看着我,眼睛里亮晶晶的。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她,可是我想她一直知道,她一直懂得。   一瞳一瞳,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你宽容我是吗??   走出club时还不是很晚,大概只有九点钟,我提议步行,一瞳欣然。   很开心地重温着一起走路的感觉,可是还没走出五百米,文化路立交桥横在了面前,我的心忽然狠狠地疼了起来,和琴南峰在桥上比肩而立的情景立现眼前。   我掏出电话。   我要打给他,琴南峰。   一瞳拉住我,她一字一句地说:“张久欢,你要清楚你自己应该要什么。”   我说我不知道。我拼命摇头。我有点想哭。   一瞳从口袋中掏出一枚硬币,笑了。   “丢枚硬币来决定。”这是大学时我们宿舍决定事情的最后办法。   “正面,打电话。背面,”一瞳看着我,“永不相见!”   “铛啷。”清脆的落地声音,我看过去。   背面!背面!背面!   我想也没想,拾起硬币重新抛了一次,硬币缓缓上升,加速落下。“铛啷。”   “是正面,”我抓住一瞳,“有些事情是可以改变的。”   一瞳摇摇头,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半晌,大声说:“我们来数立交桥上的灯,如果是双数就见面,单数相反。你敢吗?”   文化路立交桥上五条分支,我们一下一下数过去。   “477,478,479,480。”   是480,没错,我长出了一口气,用手顺了顺头发,侧头的一瞬间,却看见桥正中央高高的一盏灯,那么明亮,那么刺眼,“481”,我下意识地数了出来,刹那间,呆若木鸡。   原来,天意早有安排;原来,我终归无能为力。   我蹲下身去,瞪着眼睛,大脑一片空白。   “走吧,”一瞳拍拍我,“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改变的。”   我忽然有了一个念头,我站起身来,转向一瞳,“可以的,可以改变的。”   一瞳不敢相信的看着我,我笑了笑,向前走了两步,以她无法拦阻的速度脱下脚上的高跟鞋,敲向面前的一盏灯。我的鞋子后跟上各有一小块金刚石,我是知道的,它的硬度足以砸碎外罩薄脆的圆头桥灯了。   我被交通执法队带走时对一瞳说了一句话--“帮我打电话给他好吗?”   [8]   我想谁也不会想到我和琴南峰的见面是如此的别开生面吧。   上次分别以后我们再也没有通过音讯,我一直以为是距离成就了他在我心中的完美,一见之下,才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他远远比我想像中的人更令我迷恋。   那个戴着在我看来绝对是绿帽子的中年警察板着一张脸对我进行地毯式的轰炸教育,我告诉他我还有事让他不要废话了要多少钱赶快说,他对我的态度气愤已极,说不交清4000元绝对不能放人。连赔偿金加罚款我一共要留在执法队4000块,我身上只有700元现金,一瞳和启轩口袋里的钱加在一起也不到1000块。我说我现在没有那么多现金,我的卡是指纹密码,我先出去取钱再回来交罚款。可他对我这个无缘无故破坏公物的不良公民十二万分的不信任,我说我可以把身份证留下,他说我不是西安人不可以,多新鲜!   启轩说不要吵了他回去拿钱,刚走出门又转了回来,身后竟然是那个让我做这件蠢事的男人--琴南峰,天青色的外套,米白长裤。我的眼睛一搜索到他立刻就丧失自己的功能了,我看着他没有表情的从衣服里怀中拿出一叠钱,数出十张,把剩下的放在“绿帽子”的面前,然后就感觉到自己的手被拉住了,回过神时我已经坐在taxi里了,身边就是这个男人。   “对不起,”我低着头不敢看他,“我又来找你了。”   他一笑,拍了拍我的手背,示意我不要说下去了,眼神冰冷而幽深。   到了洒店进房间坐下时已是凌晨一点了。琴南峰的脸上没有表情,眼神清澈而透明,没有丝毫情欲。   我望向他的眼睛,我们的目光迅速纠缠到一起,我伸出双臂勾住他的脖子。哦,全世界最适合我的嘴唇!这一刻,我热泪盈眶,才体会到爱已深入骨髓,蚀心蚀脑。   第二天我去银行提款。还好,还好,李安在卡里放了一万块,我想也没想就全部取了出来。   南峰不看我递给他的那4000块 。   他望着我的眼睛说,“你要走了是吗?”   我用目光抚摸着他高高的眉骨,一个“是”字哽在喉中,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   他接过钱,拉起我的手,直接赶到洒店服务台前,把那叠钱送到了服务员手里。   他做这样柔情的事挽留我,可他却没有笑过一下。   他订好了房间才问了我一句“可以吗”我咬着嘴唇,看着他,慢慢的笑了出来。   我趁他去洗手间时给他的咖啡里倒上陈醋,他喝了一大口之后眼睛变小了;   我洗过澡后不肯擦脚,把脚放在他的怀里,他的两道眉毛聚在一起了;   我让他闭上眼睛,把红辣椒放在他的嘴里,告诉他是黄瓜,他咬了一口舌头伸了出来......   我在西安住了12天,琴南峰说他妈妈养他二十几年都没有看过他这么多的表情,我乐不可支。   南峰啊南峰,我不要这一切是一场梦。   南峰告诉我,他每月只有1400块的工资,说和他在一起不会过太享乐的日子。   我只是笑,望着他笑。   南峰啊南峰,和你在一起,天堂如何,地狱又如何?   [9]   给妈妈过完生日,我回到西安,找了一份业务员的工作,租了一间不大的房子。   我给李安打电话,我不知道怎么样开口,尽管我清楚我和他之间在本质上两不相欠,我只是不停地说对不起。   李安的声音听起来仍然是很体贴,不急不躁的。   他说:“久欢,你不要傻,玩儿归玩儿,你年轻我不会怪你,但我不相信你会这么笨,你自己想清楚,我再等你电话。”   我没有再给李安打过电话,我觉得二十几年来我第一次这样清楚地面对自己,我想我无需改变主意了。   我每日奔波忙碌于各大报社和广告公司之间,回到家常常已是夜里八九点钟,我扔掉鞋子坐在沙发上喘着气,南峰的动作便是蹲在我身边,把脸放在我的膝上,给我暖手。   我凝视他,常常有种想掉泪的幸福感觉。   第一个月开工资,我拿着薄薄的四张百元大钞和几十块零钱回了家,面色颓然,我知道这钱连房租都不够。南峰却笑了,用手刮了刮我的鼻子,对我做了个鬼脸,我知道他是在逗我开心。   我的南峰,我的天塌下来脸上都不会有表情的南峰,我抱住他,紧紧的。   夏季很快就到了眼前,西安的天气好得不得了,一瞳约我去公园拍照。   我很开心的化好了妆,换好了衣服,临出门时发现没有合适的凉鞋,我来不及多想,拿上手袋,趿拉着一双拖鞋到对面街上的鞋店去买鞋。   小姐很热情,我也很爽快地选好了一双细跟尖头的浅蓝色凉鞋,是达芙妮的新品,很配我身上的这身粉蓝色套裙。   到收银台前交款时,我才发现自己钱包里的钱还不够这双鞋价的三分之一,我一下子愣在了那里,面对卖鞋小姐疑惑的目光,我不知该说什么好,转身跑出了鞋店。   繁华的街道,稀攘的人群,我站在明亮的落地窗前,不知所措。   我打南峰的电话,刚一听到他的声音就哭了个稀里哗啦。   南峰赶过来时,我还穿着那双灰色的厚底拖鞋站在鞋店的门外,他像从前一样用手摸了摸我的头发,我说:“南峰,对不起,我没想到我还是这么的虚荣和奢侈。”他不说话,忽然吻了我。   认识琴南峰一年零十个月,这是他第一次在房间外面的地方吻我。   那双鞋子花了琴南峰半个月的工资,还找回两块,“698,很吉利。”南峰笑了。   南峰说:“会不会有一天你会受不了?”
一半是火焰一半是火焰2005-04-08 07:38#3
我说:“会。”
  他说:“如果有那一天你要拿出698块来请我吃顿饭。”
  我说:“好,你等着吧,世界末日那天。”
  他说:“看来我是没口福了。”
  我笑。
  南峰啊南峰,千军万马,怎么可能从你身边把我拉开。即使你聋了瞎了哑了残了不能动了,我也不要离开你!
  [10]
  李安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时已是九月末,天已经开始凉了,他穿着深灰色风衣,开的是一辆我没有见过的新车,我手里拎着一袋青菜,正在等公共汽车。
  这样的相见似乎有些尴尬,我记得是他先笑出来的,接着我也笑了。
  我打电话给南峰,说我可能会晚一些回去,让他自己随便吃点儿,他说我不是好老婆要把我休了,我笑,他嘱咐我自己小心。
  我不得不承认和李安在一起真的是万事无忧。我有时也不可避免地贪恋着华丽奢侈的日子,这一晚上我很开心,但是我没有答应他提出的要我回到他身边的请求,我笑着说我要考虑,李安也笑,说再考虑就没有机会了,我很快地说那看来我是没有机会了,李安很大度地笑笑,说算了,来,吃东西吧。
  李安开车送我回家时已经11点多钟了,街上已经没有几个行人了,我让他在300米以外的拐角处停车,我不想让他看到我住在哪里。
  我下了车,和他说了声“Bey”就向前走去,马上拐过楼角时听见他叫我,我转回头去,见他的车子缓缓向我驶来,我摇了摇头,无可奈何地笑了,我知道他不甘心,他始终希望我可以继续和他在一起,我站定脚步,双手插在口袋里,笑望着他。
  [11]
  我坐在海天饭店一楼大厅角落的一张桌子旁等待南峰。我面前的水晶烟灰缸里堆满了雪白的烟蒂。
  南峰坐到我面前时刚刚4点钟,他看着我说:“这么多烟,你来好久了?”我点点头笑了,他居然也笑了,说,“我没有迟到吧。”
  上菜的时候,南峰问我:“是698块吗?”
  我拿烟的手猛地一抖,一长块烟灰掉在了手上,南峰伸出手来掸掉了烟灰,轻轻握了我一下,说:“二十几天你没有回来,也没有打过电话给我,我就知道我可能会来吃这顿饭了。”他摇了摇头说,“久欢,我没有想到世界末日原来可以来得这么快。”
  我的眼泪一下子全部进军到眼眶中,我抬了抬头,确认它们回到原位后说:“对不起,南峰。”
  他没有看我,说:“我给一瞳打过电话,她一直在支支吾吾,我没有为难她,我想你会自己来告诉我的,”笑了笑,他又说,“是从前你和我说过的那个老板是吗?”
  我用力吸了一大口烟,点了点头。
  他说:“很好。人生苦短,不应该太委屈自己,你有权过自己喜欢的日子。”
  接下来我们开始吃饭。我们没有喝酒,我们吃光了一道又一道菜。
  我的电话响了,是一瞳打来的,问我什么时候走,我说了几句就挂掉了。
  南峰说你换电话了,我“嗯”了一声,笑笑说原来的电话太旧了,重新买了一个。南峰阖了一下眼皮表示赞同,他问我是不是要走了,我说是的不早了,他提出送我,我说不用了有车接我,他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很好看。我用心记了一下,不忍忘掉。
  南峰说再吸最后一根烟,他掏出打火机,是我买给他的Zippo千禧纪念版,银灰色的外壳,很配他的电话。我看着他,他手一抖,打火机掉在了地上,他歉意地看了我一眼,俯身去拾,坐起来时说:“你穿了新裙子,很漂亮,不过太长了,我还想看看你的美腿呢。”然后自己笑了。
  我说:“南峰,认识你这么久,今天是你笑的最多的一天。”
  他不说话,用一个笑容与我相对,我感觉自己就快要忍不住了,我不想自己动摇。我抬腕看了看表,他立刻说该走了,我说再见。他站起身来,忽然对我说:“有一句话一直没有对你说过,很重要的三个字,以为还会有很多时间,但是......"停了一下,他又说,“也许现在你已经不在乎了。”他想了想,笑了一下说:“我走了,祝你幸福。”
  琴南峰走了。
  我没有叫他,也没有跑上去追他,因为,我已经决定了。
  南峰,对不起你!
  [12]
  南峰打来电话说房子要退了,东西他都处理了,问我要不要回去拿那双凉鞋,我说我会让一瞳去拿,他说也好。
  一瞳去拿了鞋子回来,抱着鞋盒蹲在我身边哭。
  我说好了,不要这样,看外边天气多好,陪我出去走走吧。
  一瞳放下鞋,站起身来,推着我往门口走去。
  我坐在白钢的轮椅上,崭新锃亮的轮子一圈一圈缓慢地转动着。
  我和南峰约好了下午4点吃饭,我提前两个小时就已经坐在那里了,因为我已经没办法自己走进饭店了;
  我换了手提电话,因为原来的电话已经摔出去被车子碾得粉碎了;
  我穿那么长的裙子,因为我的腿已经不能见人了;
  我拒绝南峰送我,因为我不可能和他一起又蹦又跳地走在路上了;
  我没有在他走的时候上去追他,因为我再也站不起来,更不可能做出跑的动作了。
  一瞳抱着鞋哭,是因为我再也不可能穿上那双鞋了。
  李安那漂亮的新车撞飞了我的身体,撞碎了我的膝盖骨,他说他无法容忍我这样公然的背叛,他打电话让一瞳送我到医院,他交给一瞳一张二十万的支票让她转交给我,一瞳没有拒绝,她说我需要这笔钱,我承认。
  我没有起诉李安,事实上,我也告不了他,而且我也没有力气去打官司。
  我回到父母身边,我告诉他们这是一场意外。
  我每天在吃饭和睡觉以外的事情只有一件--写字,无论晴天,雨天,还是阴天。陪着我的是那双我永远也穿不上了的浅蓝色凉鞋。
  Sammi唱--“没借口哭到心都碎,只想眼泪回流时,连同着这秘密,埋葬在血管里。”
  我今生再也不可能见到琴南峰了。
  我想起我在文化路立交桥上敲碎桥灯的那个晚上,原来,正如一瞳所说,有些事情是没法改变的。
  所有的一切不过是一场自以为是!
  [13]
  希腊人说,众神认为,不可理喻地爱某个东西是一种有违常情的事。他们说,当有人这样爱的时候,众神就会变得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将它摧折。这里面有一种教训--爱的太深,是亵渎神明的。
  这是《荆棘鸟》里的一段话。
  就像梅吉和拉尔夫,是吗?   
一半是火焰一半是火焰2005-04-08 07:39#4
 地狱走出来的女子,她的身上不会再有爱情。
  再世为人,我没有想到自己居然又投入了一个姓张的人家,他们给我起了个奇怪的名字叫薏苡。学会查字典以后,我才知道那是一种可以吃又可以入药的植物,果实坚硬而光滑,闭起眼想像,会有玉的感觉。
  因为偷偷地倒掉了那一碗每个人都要喝的孟婆汤,所以,站在阎君面前的我仍是一个对人世间恨爱情仇,贪念嗔痴清清楚楚的女子。
  为此,阎君惩罚我三百年不得投胎;
  也为此,阎君指派我做接引使者,于是,我有了每日随意来去阴阳两界的自由。
  我平静地看着自己曾经深爱的男人在六道轮回中悲喜,怨憎,别离,相逢,生老病死,起起落落;
  我坚持着不肯掉一滴泪;
  阎君说这样的我三百年后再世为人将不再动心。
  说到底,阎君是疼我的。三百年间,我和他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听着人间男男女女心动后心脏碎裂的声音,那是一种类似火烤栗子的声音,“哔啵哔啵”,清脆异常。没有人比我和阎君更清楚这声音背后隐藏的可怕结果----碎了心的人看起来完好如初,然而,他们的内部已是千疮百孔,即使勉强粘合治愈,也会在阴雨天隐隐作痛。
  三百年前的那一世,我爱过一个男子,无疾而终的爱情没有告别,所有的热烈和固执不过是眼泪形成的蒸汽,在最后的最后雾散烟消,风轻云淡。
  如今,已没有任何人会记得曾经那个温婉哀怨的江南女子,今世的张薏苡,是一个冷漠轻狂的北方女子。
  投胎前的七七四十九天,阎君带我去了地狱。
  人死后是一定要到阴间的,但下过地狱的人并不是很多,而且,入过地狱的人很难超生。而我,是阎君格外眷顾的。他告诉我:“从地狱走出来的女子,她的身上不会再有爱情。”
  在这个纷繁吵杂的人世间,我想我必须远离爱情,所有致命的伤口无不与此有关。
  所谓的两情相悦,肌肤相亲,也不过是一种安慰,人们或许应该相互温暖,相互陪伴,甚至相濡以沫,然而,没有必要相爱。
  我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长着一张姣好的面容,然而,灵魂苍老,感情空白。除了父母,我对任何东西视若无睹。
  在一定的范围内,我横行无忌;
  在一定的底线上,我人尽可夫;
  世界于我,不过是一个风眼乐园,堕入其中,只为嬉戏。
  净沙说我是没有心的人。
  她不知道,我的心早在前世就已碎成了粉末。阎君曾用了九九八十一天帮我拾缀完整。全部贴补好以后,他吐了一口什么在铜杯子里,我偷眼望去,看见有微微的红色在闪动。
  自此,我答应阎君不会再动这颗心。
  净沙还说不相信我可以永远不要爱情。
  她不知道,那个眉骨高高,眼神冰冷,牙齿洁白,却很少露出笑容的男人让我在三百年后的今世仍难以忘记。当年冒着魂飞魄散的危险倒掉孟婆汤,就是因为我不要自己记不住他的容颜。三百年前我失去了他,三百年后我怎么还敢奢望可以找到他。
  弄丢了他,我还要爱情做什么呢?
  净沙是我的大学同学,也是我唯一的朋友。
  与我恰恰相反,她是个外表冷淡而内心热切的女人。她可以不动声色的为了她心爱的男人蓄起长发,戒烟戒酒。
  她的爱情泛着冷冷的银光,令我瞠目。
  尽管如此,我还是喜欢她的。
  她的存在让我觉得这世界不至于寂寞成一场雪崩。
  以灵魂深处的一点点微温打发生的寥落。
  要是我跌碎了酒杯,别理会。
  一个又一个男人走来又走远,如同走马灯里泛着黄晕的人影。
  我只能看见他们的轮廓,看不清他们的脸;
  我只能想起他们的声音,记不住他们的吻;
  我只能听得见他们心脏碎裂的声音,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跳。
  而午夜梦回,我的眼前仍是那张脸,那双眼睛。只是,三百年啊,实在是太长了呀,我快要忘记他的名字了。我只隐约记得我们同在江南,隐约记得他的名字里有个“南”字。而这一世,我不会走出北方,不会再遇到他,不会再与爱情相遇。我的生活注定平静无波,快乐欢畅。
  再后来,妈妈介绍了一个男孩子给我。高高瘦瘦,白色的T恤,墨蓝的牛仔裤,明亮而满含笑意的眼睛,头发剪得短短的,看上去清爽而干净,他有一个同样利落响亮的名字----高闯。
  高闯在一家国企的机关里做技术人员,工作安稳而体面。他没有很多很多的钱,但也不至于让我受苦,我想妈妈喜欢的就是这一点吧。
  我一直不知道他是否喜欢我,也没有在意过,直到后来。
  那一次,我因为在club里和人比赛用白兰地兑科罗娜喝而住进了医院。我不知道自己昏睡了多少个小时,醒来时感觉嘴里满是消毒水的味道,我想喝口水会好一些,可是不知怎么,杯子从我手中落了下去摔了个粉碎,我迷惑地看着地上的碎片。高闯没有去收拾它们,反而跑了出去,净沙跟了出去,回来时坐在床边对我说:“他在哭,背靠在墙上一点一点下滑,鞋子的边沿全贴在了地上。我看着他哭,没有给他纸巾,可是我想,他很爱你。”
  于是,我决定安心的和他在一起了,或许可以嫁给他,然后一起终老。
  尽管没有爱情,但未必没有幸福。
  高闯很爱笑,眼睛弯弯的,睫毛很长;
  高闯说薏苡,我发现你左边脸上有个酒窝,你应该多笑笑让它更深一些;
  高闯用摩托罗拉7689的电话,他说薏苡,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不会关机,好让你每一秒钟有不开心都可以马上告诉我;
  。。。。。。
  我想,也许净沙是对的,也许他是真的待我很好。
  净沙和启轩的婚礼定在6月18日。
  五月初,我约净沙去千山。在北方生活了二十几年,这个近在咫尺的“辽东第一山”还始终没有去游过,据说那是东北佛道两教的圣地,我是想去为净沙求一个平安符,希望她的婚姻可以健康无恙,远离疾病。
  由于避开了旅游的高峰期,因此山中游客不是很多。一路上,我和净沙如同玄奘一般,见寺入寺,见佛拜佛,攀到最高处五佛顶时已是大汗淋漓,然而,心中宁静犹如一方砚台,宽厚而平和。
  我和净沙大概是属于脚程比较快的人吧,从五佛顶下来才刚刚是午后一点,天色尚早,当然要去看一看中国三大巨佛之一的千山弥勒大佛了,对于此点,净沙与我,心照不宣。
  通往大佛寺的路上游人稀稀落落,我和净沙的前方只有一对恋人,我们之间大概有二十几米的距离,他们停下来取景拍照时我们就赶上去了。
  那女孩头发不长,皮肤白嫩,长相一般,但穿了一件水红色的上衣,格外显眼,我之所以会回头看了一眼,也许就是因为她的这件上衣吧。
  如果命运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把每个人的故事都写好了,那么,所有的挣扎和逃避又有什么用处呢?
  一切都只不过是枉然。
  那个男孩。
  眉骨高高,眼神冰冷,牙齿洁白。
  我终于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原来一直是在跳动着的了。
  我望着净沙,脸色苍白,忽然听见那女孩亲切地叫他----“小北”。
  原来,从南到北,从三百年前到三百年后,我是注定还要与他相遇。而命运,安排我们在相遇的一刻都各自心有所属,素不相识。
  接下来的数里山路,我们亦步亦趋,始终不曾远离。
  我承认我是一直在躲他,但他是心无城府的。在这一世,他只是一个观光客,而我,是他无法记住的行人,终究路过的天空。
  即使再长的路也有走完的时候,没有可能无止境的延伸。
  我和净沙踩过无数级台阶,终于站到了大佛身边。千山大佛自然形成,站得近了,反而什么都看不到了。我穿过“解脱洞”,茫然不知所措,云雾在脚下慢慢地弥散,绣莲峰上我没有退路。
  该下山了。我转过头来戴上墨镜,与刚刚攀上来的他擦身而过,我没有再看他的眼睛,低下头去,在心里暗暗地说了一声“再见”,那一刻,泪如雨下。
  “喂,等一下。”他的声音在耳后响起,我不敢回头,怕眼泪泄露了天机。
  “能帮我们拍张照吗?”他问。
  “当然。”这是净沙的声音。净沙的摄影技术在业余行列中堪称一流,何况这只是举手之劳,毫无推托的理由。
  我冷冷地站在净沙身后,透过墨镜看着那含笑倚在悬崖绝壁上的一对恋人。
  空空的山静得可怕,我清楚地听见了一种熟悉的声音,如同火烤栗子,“哔啵哔啵”,清脆异常,不同的只是,这次听见的声音来自我的身体。
  “可以了。”净沙扬扬手中的相机。
  可以了?就是说一切都可以结束了?我一动不动地看着他。他无意地向我瞟了一眼,怔了一下,接着脚步一乱,失去了踪影。
  直到听到那女孩和净沙的叫声我才反应到他是坠了下去了。他们选择拍照的地点美则美矣,然而也是极其凶险,也许,爱着的人本就是无惧的吧。
  我掏出电话,但并不是打给任何部门。
  我拨了高闯的号码,我听见他爽朗的声音笑着响起。
  我捂住耳朵对着电话说:“高闯,再见了,来世如果不喝孟婆汤,我再来找你。”
  我没有关电话,电话开着盖子放在石台上,高闯的声音隐约可以听得见。我绕过那个女孩,绕过净沙,纵身一跃。
  好美的景色呀,所谓的群山叠翠也不过就是如此了吧。
  耳边是风声,急速下坠的感觉带来幻像,他的脸就在我的眼前了----眉骨高高,眼神冰冷,牙齿洁白。
  全世界的玫瑰都在盛开;
  全世界的眼泪都已结冰;
  全世界的星星都在闪烁;
  全世界的故事都已灰已烟灭。
  我脖子上飞起的是净沙刚刚给我挂上的平安符,上面写得是----“平安喜乐,青春永驻”。
  净沙,再见了,我去找爱情了!
  我听见越来越大的“哔啵哔啵”的声音,震耳欲聋。
  阎君,对不起,又要害你呕血了!
  千米的高空上,泪雨滂沱,敲打着没有边际的群山。
  我想的最后一个问题是,下一世我还要不要喝那碗孟婆汤?
一半是火焰一半是火焰2005-04-08 07:40#5
——诸行无常,诸法无我,一切皆苦,寂寞涅磐——
                 
  A
她的独舞讨厌鲜奶油,所以爱上马琪雅朵;讨厌泛滥的热情,所以爱上冰冷的事物。
  爱,不需要时间,一瞬间足以证明。
                 
  在Cafe Bar里遭遇自己心爱的男人是一种浪漫,可,若那男人根本不爱你呢?
                 
  那天我用的是大卫杜夫的Cool Water,我喜欢这个名字,北方人喜欢用“凉”字来形容水,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想过,若是冷冷的水会是什么样子。
                 
  我有个很好笑的职业——舞女。因此,在我眼里,任何事情都很好笑,包括西装革履的男人以及他们那鼓鼓的真皮钱包的油光可鉴的名车。
  我是个职业舞女,晚九朝五。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夜生活让我的双眼锐利如刀,我可以迅速而准确地判定客人的身份、性情甚至舞步的摇摆程度。
  我很敬业,且从不以自己的职业为耻,因此,在遇到他时我根本没有动过要隐瞒自己身份的念头。
                 
  他是阳光下一株挺拔的白杨,是天空中一只展翅的飞鸟;我是暗夜里一朵盛放的罂粟,是污池中一尾残喘的游鱼。
  几百年前齐豫就唱过——“飞鸟如何去爱,怎么会爱上水里的鱼?”
                 
  是的,我也没有想过自己会去爱他。
  尽管我们有过几夜欢情;尽管他常常在我的面前展露难得一见的温情。可是,这些又算什么呢?他对哪个女人又不是如此呢?
  真正的风流是不用做给每个人看的,他的潇洒是骨子里的。
  所以——我从来不对他说“爱”字,从来不会主动去找他,尽管他的名片就放在我的手袋最底层,从不离身;尽管他的手提号码被我设为电话开机时的问候语,反复默念。
  我不要他以为他已经被我缠住了。
                 
  相识以来,他从没有到我跳舞的这家夜总会来过,我想,他对此是不愿粘身的。很正常的想法。
                 
  当我开始在陪酒的时候真的喝醉;当我开始在跳舞的时候走错舞步;当我开始讨厌那些男人和我亲近,无论穷富美丑;我意识到我已经开始无法敬业了,我想是该离开的时候了。
                 
  那天晚上他来我这里,我没有去上班。我动手冲咖啡,当然是马琪雅朵,可是奶泡被我弄得一塌糊涂。我把咖啡递到他手里,看着乱七八糟的奶泡浮在咖啡上,我第一次在他面前哭了起来。原来,一直过的是那样不堪的人生啊!
  他没有说话,他是那样的无动于衷,而我,是真的喜欢面前的这个男人啊,可是,我又怎么值得他去珍惜?
                 
  我告诉夜总会的姐妹我认识了一个开蓝鸟的男人,虽然不是很有钱,但愿意娶我,所以我不做了。她们都很羡慕,或真心或假意地祝福了我。
  其实,由始至终,我只是独行。
                 
  要离开的那天,天气晴朗,我提前两个小时到了码头,要坐的那班船刚好在他下班时启航,很巧。
  一个二十五岁的女孩,守着残破的青春。望着海天相接的地方,我心中的爱情喷涌而出,生平第一次,我想为自己争取一点金钱以外的东西。
                 
  我拨了他的电话,早已烂熟于心的十一位数字,虽然只是第一次拨打。
  响了好久才听到接机的声音,不知他在做什么。
  “是我,你很忙吗?”我说。
  “还好,”他问我,“有事?”
  “没什么,我想告诉你——”我停了一下,因为刚巧走过一群十八、九岁的男男女女,在大声地笑闹,很吵。我怕,怕他会听不清楚这句很重要的话。
  “告诉我什么?”他竟然接了下去,“是不是要我带你去喝马琪雅朵?”
  我摇了援头,眼泪夺眶而出。
  我转过身去,做了一次深呼吸,笑着说:“是呀。”他也笑了,说:“好,下了班就去找你。”我没有说话,眼泪大滴大滴地落在裙子上。
  半晌,他问我:“你怎么了?”
  我不敢开口,怕那带着哭腔的声音惹他讨厌,我对着电话无声地摇头,眼泪和浪花一起飞溅。
  他又问了我两遍,我刚要张口,他却一下子关了电话,我想,他一定是被我弄烦了。
                 
  我把电话扔进了海里,连同我在这个城市的牵牵绊绊,连同,我这最后的爱情。
                 
  我想,我该上船了。
  走的终须走。人生不过如此。
                 
  B他的独舞
我冷酷是因为我虚弱;我冷冰冰是因为我害怕。
                 
  我二十八岁,没有固定的女朋友,世间女子的骄傲与清高让我觉得她们像鲜奶油一样无法忍受。
  直到遇见她,一个用Cool Water香水,喜欢马琪雅朵的女人。
                 
  她毫不掩饰她的职业,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那是羞于出口的。是的,她是一个舞女。
  我不是个夜夜笙歌的英雄,我不过是她寂寞时爱上的鱼饵,她要的只是一口甜蜜的滋味,可是我却不知不觉地被灌醉了。
                 
  我没有想过自己会去爱她。
  尽管我们有过几夜欢情;尽管她常常在我面前曲意承欢。可是,这些又算什么呢?她对哪个男人又不是如此呢?
  真正的妩媚是不需要表现给所有人看的,她的洒脱是骨子里的。
  因为——她从未对我说过“爱”字,她从来没有主动找过我。我给她我的名片,可我却从未在她的名片夹或钱包里看到过,想必是早已弄丢了;我也从未在她电话的“已拨电话”栏中看到过自己的号码,是的,她从未给我打过一个电话。
  由头到尾,不过是我在缠着她罢了。
                 
  我从来没有去过她上班的那家夜总会,我怕自己看到她和别的男人跳舞我会难过。
                 
  当我开始在工作时也想着她的样子;当我开始每天下班时都想要见到她;当我开始对那些端庄美丽的白领更加不屑一顾;我感到害怕,如果我爱上她,那全是怎样的结果?
                 
  那天晚上我去她那里,她没有去上班。她动手冲咖啡,依然是马琪雅朵,可是奶泡被她弄得有些散乱。我接过她递来的咖啡杯子,看着乱七八糟的奶泡浮在咖啡上,微微皱了一下眉。她忽然哭了起来,我的心狠狠地抽动了一下。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哭,我想不出原因,也不知该说什么,可是我的心疼得很厉害,我是真的喜欢面前的这个女人啊,然而,她是注定堕落的白雪,只不过偶尔选择在我脸颊上融化,我又怎么抓得住她呢?
                 
  这天,天气晴朗,工作不是很忙,还有两个小时下班,我的电话响了起来。
  屏幕上显示的是她的号码,早已烂熟于心的十一位数字。这是她第一次打电话给我,我平静了一下才接了起来。
  “是我,你很忙吗?”她的声音。
  “还好,”我说,“有事?”
  “没什么,我想告诉你——”她忽然停了下来,接着传来十分吵闹的男男女女的说笑声。我想她一定是又在什么地方和朋友happy,于是接了下去“告诉我什么?是不是要我带你去喝马琪雅朵?”我开了她一个小小的玩笑,其实也是找借口见她。
  半秒钟后,她笑着说:“是呀。”我也笑了,不知道她在搞什么,我说:“好,下了班就去找你。”半晌,我听不到声音,又很明显地她没有挂机,我觉得有些奇怪。我问她:“你怎么了?”她还是没有声音,我又问了两遍,电话忽然没电了,“吱”了一声后就自动关了机。我赶紧抓起办公桌上的电话打了过去,听见的只是盲音。我想,她一定是喝多了酒,把电话掉在地上或沙发上,而人却倒下睡着了。我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想到她喝马琪雅朵的样子,我心中的爱情喷涌而出,我想今天带她去喝咖啡时要对她说那句很重要的话。
                 
  她的家里没有人。她的电话没有信号。
  我第一次去了她跳舞的那家夜总会。几个妖娆的女孩吐着烟圈说:“她好运气呀,有个开蓝鸟的男人愿意娶她。她不做了,她走了,嫁人去了。”
                 
  这是我早就想过的结果不是吗?她的心里怎么可能会有爱情?
  下午的电话我想她是在告别,仅此而已。
  这个世界,已经没有爱情。希望开蓝鸟的男人可以给她幸福。
                 
  我想,我该认真恋爱结婚了。
  留的终须留。人生不过如此。
一半是火焰一半是火焰2005-04-08 07:41#6
那个预言是这样向我展示的——你将遇见一个人,他正从远方来,你们素昧平生。
                 
  远方,那是多远?
  经常是,一步之遥都无法跨过,再早再晚的人生都不过如此。
  我不会拒绝,更不会抵抗,只静静的等待它过去。
                 
  经历过七色霓虹一样变幻莫测的生活后,终于可以选择在一处安静的土地上落脚。属于我的是一个巨大的仓库,我躲在这个不见天日的角落里终日尽情的发呆。
  我负责仓库里所有货物到货发货的记录以及它们的数量统计;我的工作不是很忙,我每月拿500块的工资,我按时上下班,偶尔周日加一个班。
  那些同事只知道我是个年轻漂亮,家境优裕的大学毕业生,没有人看得见我身后曾经的那些日子是怎样的奢靡华丽,放任疯狂。
                 
  除了大堆大堆的货物以外,我每天接触最多的就是库里的装卸工人。他们大都身材矮小,但墩厚结实,年纪都不是很大,眼睛里依然流露出对新鲜事物的好奇或者对漂亮女人的仰慕。我很少介入他们,我注视他们的目光是远距离的。虽然年轻,可我早已学会了不动声色,但保持着适度的亲切,这已足够了。
  三年,就这样水一般平静无波地过去。
                 
  这个世界,总有很多事情是要发生过后才会让人相信。就像,不懂忧伤与快乐可以并存,希望与绝望可以共生的人永远不会相信——相信我遇见的他。
                 
  整整一火车皮的型材到货,我望着龙门吊将车皮吊到库门口,漠然地打开了库门。
  他走在八个人的最后。那天,是他第一天上班。
                 
  生活中所有经验再度倒塌,没有什么是不可能发生的。
  我迟到了。
  穿过长长的通道,库门的钥匙叮叮铛铛,我看见无数道光影在他的身后倒退。
                 
  偏执如我,希望一切可以视若无睹,然而,怎么可能?
  他来了,从远方,我们素昧平生,他与光同行,我们必定交集。
                 
  他来自一个我从未听说过名字的小城镇。
  他的家庭,世代务家,而他,是一个转业军人。
  他没有见过真丝睡衣,不懂电话有什么型号之分,分不清真皮和人造革,更没有吃过吉百利。
  所以,他对我有着无穷的不解之处,但他一个字也没有提过。
                 
  我们在一起,我们在一起。
                 
  他清瘦的面容上燃烧的双眼,他瘦削而结实的腰,他黝黑而弹性十足的身体。他对我,有着陌生却不可抵抗的吸引力。
                 
  生命并没有一定的版本,至少,对我而言。
  我看见两个不同星球的人在努力学习对方的语言,在来不及模仿的生活场景中,情感,已经成为绝对。
                 
  在他沉沉睡去的时候,我会起身凝视他。
  我终于明白,他的气质在于他流露出的可以全部不要。而他的专心让他的面容和性格都有别于都市人的狡诈和琐碎。因而,他是完整的,他从不曾被分割,无论是被别人还是他自己,他在他的空间里自在自得。
                 
  他不让任何人知道那个事实——我们在一起。
  我们都没有因为对方的存在而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状态。
  常常是,我站在大堆大堆的货物中指挥装卸工人货物囤积的位置。望着他们卸货装货,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他的脸上、身上,他从来没有回应过我,甚至一个微笑、一个眼神也没有过。
  偶尔,经理和总公司的领导会来库里看我,他们搞不懂我怎么可能在这样的地方一言不发地待下去,通常他们会停留一段时间,他们会谈笑风生,这个时候,他也从不会多看我一眼。
  干活的时候,他是最沉默寡言的一个。
  我看着他汗珠往下滴;我看着他把货物从右肩换到左肩;我看着他和其他人默契地协作;我看着他停下来喝水;我看着他偶尔笑起来时浅浅的酒涡……
  我就会心疼得不忍再看;我就会好想从背后用力地抱他一下,只一下,可是我不能够啊!
  他有他的生活哲学,尽管简单,但我遵从。
                 
  很多人乐此不疲地给我介绍男朋友,还有很多自认为条件可以的人孜孜不倦地围在我身边,我不动声色,我知道他们一定都是那种从来不曾相信过宿命的人。
  在这些人眼里,我是骄傲高贵的公主,而事实上,我只想做自己心爱男人的女人,仅此而已。
                 
  我做饭,我擦地板,我洗衣服;我坚持要他每天都穿干净的衣服去上班,为此,我每天都要洗衣服,为此,他常常光着上身搬货;我给他洗澡,因为他常常会在浴缸里睡着。
  我是他的小女人,我可以在他的怀抱里睡去,我很安心,也很满足。
  生命原来可以如此简单,不问原因。
                 
  第九个月的一天,他说他要回家去一下。
  回来时,他拿了很多糖块到库里,大家都吃了,我没有,因为不是吉百利,他没有勉强。然后,他说那是喜糖,是他的,于是,我吃了。
  那天,阳光灿烂,风,很大,我的眼睛里,有水。
                 
  生命中并没有真正的意外。
  没有意外,最大的意外已经发生了,一切都很清楚。
                 
  我再次离开。
  走的时候拿了一个很小的皮箱,是他一直搞不清和几十块的皮箱有什么不同的真皮皮箱。
  我没有想到他会来送我。他一定是和班长请了假的,对他来说,实属不易,他一直是那种对工作雷打不动的人。
                 
  我们在站台上面对面地站着。
  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小块东西递给了我。我打开包装,竟是黛安芬的真丝睡衣。他说:“你喜欢的,虽然我一直不知道它有什么好。”我知道,这意味着他一个月的活白干了。我没有说话。
  他又说:“结婚那事,是家里早就订下的,”顿了顿,他说,“再说,我们确实不合适,你怎么能……”
  “别说了。”我打断他,“以后好好生活吧,谢谢你的礼物,我很喜欢。”
  我笑了笑,准备上车了,他也笑了,我们握了握手。
  这是我要的告别——不诉离伤。
                 
  他忽然说:“这几个月你用光了26袋洗衣粉。”我一愣,眼泪一下子掉了下来。
  火车的汽笛拉响了,是第一声,我对他说:“你转过身去。”他疑惑但仍然转了过去,我放下手里的箱子,从背后紧紧地环住他的腰,用力地抱了一下,像我一直想做而没有做的那样,只一下。
  第三声汽笛拉响的时候,我踏上了列车,没有再看他一眼。
                 
  我可以连一次都不再见他。
  他已在那个城市的一角,一切安心,而我,试着用信仰去解决情感,了无委屈。
  现在,还有什么呢?
  终于可以看见,生命是一种平静的,不确定的等待。
  这也不过是人生一场最安静的风暴。
一半是火焰一半是火焰2005-04-08 07:41#7
生存只是一场梦,给所有的竞技提供唯一的结局。
  ——唐城《草原》
  应该是生命中又一次远行吧,说好不需要相送,于是,你现在是好是坏我不知道。
  很多很多的城市其实不过是大同小异,钢筋水泥已将我们的梦分割得支离破碎。学会沉默,学会漂泊,学会在黑色之上忘记痛楚,这是我们生存的技巧。
  一直在淡漠的奋斗,冷冷的挣扎。
  然后,我终于睡在了这座城市,这座你和我都很喜欢的城市,这座我们以为是为爱而来却没有爱情的城市。(说到这儿,要说对不起了,暖暖,我始终认为你是爱着Z的,虽然你和T一切都好,可我总是觉得这个城市里没有你的爱情。所有的所有,都无法等于忘记,甚至淡漠也不能等于忘记。至少,我永远不会忘记来苏水的气味和那个不认识我的你。原谅我又一次残忍的提起那些我们含辛茹苦想要忘记的从前。暖暖,不要恨我。)
  如果说恸哭一场就可以解决一切,那么这个世界岂不是太简单了?记得好长时间以前,我们就已不知道如何哭泣了。生命中有太多太多华丽炫目却又内容空洞的东西,而眼泪,是最大的奢侈。Faye说:“悲哀是真的,泪是假的,本来没因果,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
  这么多年来,一直不侧目地前行,我能感觉到自己耳边的风声,然而,不能停留。接着,遇见你,那个短头发,开朗容人的你。你随我走了一段,然后,你也开始不侧目地前行,甚而,走得更绝决、更自我、更不理错与对。
  我们冷若冰霜;我们不可一世而不自知;我们不知道天下有幸福;我们展开双翼;我们感到发冷的东西不是我们的心;我们春心萌动;我们倍尝痛苦;我们并肩而行;我们若有所思;我们的手活跃;我们感到无边无际,日益孤独。
  我们啊,我们!!
  然而,我永远不会向任何人检讨我们的生活状态,永远!正如我特别喜欢的那本被很多人称为“烂书”的缪永的《我的生活与你无关》,我始终坚持,这是一种没有必要向别人交待的事情,尽管为此我们失去了太多太多。
  很多事情无可奈何,很多事情心甘情愿,很多事情无能为力。终于,我们转弯了,在生命之墙的那个看不到阳光的拐角处。然后才发现,世界居然如此耀眼,而你我长期处在黑暗中的皮肤在阳光下显得那样失血和苍白。
  暖暖啊,我想你现在一定不是很好,是不是?我知道的;暖暖啊,不要哭,不要无声的抽泣,也不要大声的恸哭;暖暖啊,不要弄乱你的头发,用那个桔红色的小星星把它们好好夹起来吧;暖暖啊,不要放下写字的笔,那种你最喜欢的笔尖细细的水性笔;暖暖啊,不要忘记带walkman,你还要听Gun^s Rose呢;暖暖啊,不要喝太多茶水,尤其在吃饭的时候;暖暖啊,不要让你的通迅工具欠费,我怕我会找不到你……
  暖暖啊暖暖,别掉眼泪,别难过,别灰心,别停下你的脚步。
  叔本华说,未曾哭过长夜的人,不足以语人生。我想,我们该是已经在漫漫长夜中流尽热泪了吧。
  那么,前方还有什么可惧怕的呢?
  暖暖,这一季过去,黑色之后是碧海晴天呀!
  暖暖,我们一起凝望黑色,我不相信那会是无边的。
  有人说,仰望天堂的人和俯窥地狱的人并没有什么区别。那么,如果从前我们是在俯窥地狱,现在开始,我想我们可以开始仰望天堂了。
  最痛的或最完美的,一切都会成熟。
  p.s:从前的信和日记和在家里了,所以我不清楚这是给你的第多少封信,只好用我们常用的“N”来代替了。
  又:一直不习惯用E-mail,于是写在榕树下了,我知道你一定看得到的。
窗外的夏天窗外的夏天2005-04-09 08:43#8

青青姐、雨巷,还有你师祖白江好象也都狂喜爱黑玉镯的文字吧?! :) 对了,黑玉镯和暖暖告别以后,她俩还回过树下吗?

rnr
一半是火焰一半是火焰2005-04-08 23:03#9

黑玉镯回来过一次吧

暖暖没有再回来过